| 怀安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活动 |
| 时间:2023-03-29 17:1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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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切实保障妇女的权益,近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针对全县11个乡镇的妇联干部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讲活动。 宣讲中,怀安县检察院“木兰有约”宣讲员张莉莉,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的侵权案例,从妇女的人身和人格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总结九个修订的亮点,为妇联干部们具体解读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内容,让在场的人员更加直观的了解到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并鼓励妇女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得了到妇女干部们的一致称赞,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增强了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本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促使妇女们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并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的和谐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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