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2025年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当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宣化区人民法院在怀安县渡口堡乡对一起非法狩猎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公益组织代表、当地村民和乡村干部等50余人现场旁听,在“家门口”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法庭上,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指控,并结合案件情节、证据、孙某某的认罪认罚态度,依法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在对孙某某进行法庭教育的同时为在场人员进行现场普法,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捕猎野生动物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导致当地生态的失衡,引发病虫灾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希望现场人员引以为戒,做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法律法规的捍卫者。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案件细节开展了现场普法,向现场的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关于非法狩猎罪的认定标准、法律后果、重点强调了“禁猎期”“禁猎区”“禁猎工具”等关键概念。同时针对村民提问,解答了“狩猎哪些动物违法”“发现非法狩猎该向谁举报”等实际问题,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
本次庭审活动和真实案例的“沉浸式”普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参与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乡村法庭和普法宣传接地气、听得懂、记得住,今后将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告诉周围人共同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