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性不强、融合效能偏低的问题,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通过建立“制度筑基+动能转化+温度传递”工作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以“制度筑基”贯通融合路径。该院创新建立“双向渗透”组织生活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质效分析有机融合。“党建+周例会”是该院党组确立的一项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基础性制度。他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各部门召开周例会为契机,结合政治理论、警示教育、业务工作、经验分析等主题,将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他们推行“支部建在业务线上”模式,既是党员又是业务骨干,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矩阵。“安心未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中,党员干警通过包联帮教和行为矫正,帮助15名重点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以“动能转化”做好公益检察。该院组建“生态检察先锋队”,建立“党组领导+检察监督+行政协同”公益保护机制。党员干警牵头深入掌握尾矿库修复治理情况,全面摸排案件线索,坚持“已闭库查安全、未闭库查环境”办案理念,运用“现场勘查+无人机取证”技术手段,精准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生态受损情况,织密生态保护防线。他们用活“府检联动”机制,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实现纵向联动、信息共享。他们助力“非遗”食品发展,针对熏肉行业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突出问题,深挖线索内在关联性,以个案撬动行业治理。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柴沟堡熏肉”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以“温度传递”纾解民生难题。该院打造“检心为民”服务体系,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联动机制。通过党员带头包案、跨部门协作,将党建融入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办理“杨某甲、杨某乙国家司法救助案”中,该院为困难群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同时,联动县红十字会建立专项救助基金,推动教育部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帮助受助家庭摆脱困境,兄妹二人学业、生活得到保障,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专题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近三年来,怀安县检察院联合省市检察机关帮助怀安县因案受困群众4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