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9月1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会议由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王贵主持,内设机构负责人、听证员代表出席聘任仪式。
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主动邀请、组织推荐、自愿报名等方式,经过资格审查、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选聘20名具有一定社会经验、广泛群众基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基层工作者等成为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组建听证员库,正式“持证上岗”。
会上,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白树军宣读了《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景连成等20名同志为检察听证员的决定》。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国为检察听证员颁发聘书并表示祝贺,也对他们积极参与检察听证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希望各位受聘听证员在今后开展的听证工作中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珍惜听证员光荣身份,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履行好听证员工作职责,依法听证,不枉不纵。
二是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发挥监督作用,敢于发表听证意见,回应好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人民立场,在听证中充分体现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案件公正合理的处理。
四是坚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沟通互动,听证员通过面对面了解检察办案,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传播检察好声音,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共推新时代怀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聘任仪式结束后,对受聘的听证员进行了入职培训会,详细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就听证的定义、听证案件范围和听证程序进行了具体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