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平安校园,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9月23日至24日,怀安县检察院、怀安县教科局、公安局组成的专项检查组,走进怀安县多所中小学,检查指导校园安全工作。
检查组重点对全县中小学的教室、宿舍、食堂、活动室等场所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对师资力量配备进行规范管理,对消防设施、用电管理、安全预案等进行落实。通过与学校领导座谈,了解学生宿舍管理和宿管人员值班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建议进行房屋改造,确保女生宿舍的独立性、安全性。
此次联合检查,现场发现用电隐患2处,均已要求立整立改。为提升学生防性侵教育,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读本300余份。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规范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行为,落实了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了校园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了广大师生的住宿、饮食、用电安全。下步工作中,怀安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搭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平台,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