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三名失管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及时开展训诫和家庭教育指导,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函》,旨在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切实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督促其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缺位的“家庭责任”归位。
据悉,三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孩子监管不严,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他们出现了早恋、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失管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是家庭监护不力问题,为了预防其再犯,必须向其失职家长敲响警钟。
宣告送达现场,检察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函》,从改善教育方式、加强亲子互动、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等方面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改善与孩子的沟通方式,坚持以身作则去教育孩子方面提出建议,从加强监护和关爱、提高监护能力等角度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在与未成年人沟通时,检察官引导孩子们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进行正向引导和激励。“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对于孩子犯下的错误,作为家长的我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一定遵从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函的要求,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失管未成年人郭某的监护人表示。
接下来,怀安县检察院将结合办案,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深入并创新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积极营造民主、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用好检力,能动履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