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安县院结合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完善量刑建议工作,保证量刑建议权的合法行使。
一是规范建议程序。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案件相关量刑情节所对应的证据时,加大对涉及量刑情节的证据的审核力度,充分考虑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使量刑建议建立在合法、合理的证据之上,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性,确保量刑建议的质量。二是加强沟通配合。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配合,改变以往重视事实证据、轻视量刑证据的做法,督促侦查机关重视量刑证据的收集工作,并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庭审量刑论辩提供参考意见。三是及时跟进监督。建立《量刑建议案件登记表》,对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及县法院的采纳情况予以登记,从而对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案件事实、情节基本相同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是否保持基本平衡实施监督。四是及时监督判决。分析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的原因,决定是否依法提起抗诉,将刑事抗诉的事后监督转为事中监督,减少“法官拍板”及案外因素对量刑的影响,增加判决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