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首页  |  图片新闻  |  检察动态  |  举报须知  |  执法办案  |  队伍建设  |  检察文化  |  廉政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执法办案
怀安县院一起改变定性案件获法院支持
时间:2014-07-28 16:36: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10月25日,怀安县公安局以郝某某涉嫌制造毒品罪向怀安县院移送审查起诉。怀安县院受理案件后,承办人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经过审查发现,2013年7月,在北京打工的郝某某(17周岁)得知继父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逮捕,于是回家看望母亲。其母亲为了给丈夫挣钱赔偿被害方,伙同他人种植了罂粟并晒制,郝某见其母亲可怜,出于对母亲的孝敬,便帮助母亲从割过的罂粟上收集罂粟的浆液。在本案中郝某某只是帮助收集罂粟津液,并没有参与将罂粟津液制造加工提炼成鸦片的行为,割收津液这一行为包含在种植行为中,并且郝某某与其母亲贾某某等制造毒品的参与人并没有意思联络,没有共同制造毒品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故不应认定为制造毒品罪,而应认定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013年12月10日,怀安县院以犯罪嫌疑人郝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向怀安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2014年3月5日以起诉书指控罪名作出了判决。

举报须知   >>
·公民举报享有哪些权利和...
·什么是举报工作机构,目...
执法办案   >>
·怀安检察:守住明长城的...
·怀安检察:驻县河长办检察...
·怀安检察:依法依规助力...
·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曹...
·检察官第二季度绩效基础...
·怀安县院积极适应“捕诉...
·怀安县院提起公诉涉恶案...
·多部门联动,开展安全专...
队伍建设   >>
·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
·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队伍
·为打赢疫情攻坚战做好大...
·对标学习、增比进位,促发展
·积极推进三问计,助推检...
·三方用力,助推检察队伍建设
·怀安县检察院切实强化全...
·怀安县院打造四种文化提...

  河北省怀安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怀安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