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专项部署精神,河北省怀安县检察院、尚义县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检察院凭借地缘相近、山水相连、文化相融的优势,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跨区域配合协作联动。立足保护首都两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支撑区”和永定河上游的生态环境,共同促进乌大张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从三地毗邻的森林、草原、河流环境区域特点出发,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要求和司法管辖制度的矛盾,按照分步推进、统筹协调、合法合规原则,探索建立怀安县院、尚义县院和兴和县院跨区划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4月20日,三地检察院在通过前期充分协商后,联合出台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
《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规定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内容,实施办法具体包括: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案件协作办理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推进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
三地公益诉讼检察官还就河流交界处进行了第一次联合实地巡查,携手构建跨区域河道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地上下游、左右跨界河道的公益保护。加强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配合协作,协商解决区域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公益作用,共同保护乌大张三地的生态环境,为首都两区“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